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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比较重要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生活污水也在不断增多,城市污水的处理问题已经成为环境工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1影响城市污水处理的因素
1.1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设计
城市污水的收集和输送都离不开城市污水管网,城市污水管网是污水处理厂与污水产生源的重要连接环节,一般情况下,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扩建新区或者城市市区可以采用分流制;对于那些旧城区以及小城镇等已建成合流制排水系统的,我们可以改造原合流制直泄式排水系统,将其建成截流式合流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只有在雨量稀少地区可以采用。如果截流倍数比较大,污水量在旱季和雨季就会有很大的差别,同时,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造成冲击负荷,所以,污水处理厂应该根据污水管道水质、水量的变化来设计工艺流程和参数选择时,在设计过程中要分析和校核水量、水质的变化情况,有效保证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
1.2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问题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问题主要存在于一些中小城镇,由于一些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距离城市较近,并且垃圾处理规模不大,因此,就容易将垃圾渗滤液不经处理或者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所以,在这些地区设计污水处理厂,一定要注意垃圾渗滤液进入污水处理厂后高浓度废水带来的水质变化与影响,其影响和处理厂的规模有着很大的关系,处理厂规模越小,其影响越大,反之亦然。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与渗滤液处理量成正比,渗滤液处理量越大,对工程费、运行费以及设备选型等影响越大。
1.3污水处理厂本身的环境污染问题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必须要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虽然污水达到了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是,污水处理过程中,虽然经过了各种不同工艺处理,產生的污泥却不能够有效处置,这样,污泥还会带来二次环境污染;还有,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也是一个很难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不但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导致操作运行人员身体健康问题,同时,还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因此,我们一定要采取措施,安装除臭装置,解决处理厂的环境污染问题,污水处理就是为了保护环境,我们保护环境的企业自身更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城市污水处理技术较为落后
污水处理技术的先进与否直接影响城市污水处理效果以及工艺设施的利用率高低,在我国由于污水处理工程开展较晚,因此在开始的几年里一直是采用原理比较简单、运行方式较为传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导致在运行过程中费用较高,水处理效率低下等;近年来,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我国也逐渐开发出较为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但整体水平仍然与国外先进技术无法相提并论,并且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稳定、容易二次污染等问题。
2.2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就是各种构筑物,如初沉池、二沉池、曝气池等等,各种构筑物在城市污水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不同的构筑物可以组成适合不同水质的污水处理系统,没有先进的基础设施,即便技术再先进也会无用武之地,可见基础设施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所处的地位。而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是政策上对于污水处理比较重视,而实际资金投入却少的可怜,另一个方面是,原本就有限的水污染治理投入资金大部分还被用作了办公楼等面子工程的建设,导致真正用到污水处理设施的资金少之又少,使得我国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所用的构筑物还是比较老旧的,很难完成更新换代,严重影响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行。据统计,在我国目前三分之一的污水处理系统都不能保证正常运行,即便运行的效率也十分低下,因此基础设施的落后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重要因素。
2.3污水处理管理水平不足
我国的污水处理设备大部分是从国外进口的,这些设备在经过几年的运行之后,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老化现象。尤其是在保修期后的维修以及正常的大修问题。当前,我国回用水水质标准及对回用水系统的监测、管理措施还不够完善。不同的行业或工艺条件对水质有不同的要求,为此,我们应有一套完整的回用水系统,满足各行业回用水要求的水质标准。回用水的水质不同于新鲜水质,一般来说,回用水腐蚀、结垢、滋生细菌及积污的可能性较大,在回用过程中,若相应的监测、管理措施未跟上,则在回用水系统中会产生二次污染,这种情况已经在有些回用系统中出现。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相应提高回用水的水质外,污水处理厂和用户还应做到密切合作,互相监督,完善有关的监测及管理措施,随时监测水质状况,一旦发现水质监测项目超出规定数值就应立即采取措施,以确保回用水能满足回用目标要求。
3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对策
3.1完善产权制度的建设
对城市污水处理企业来讲,怎样才能更好的区分政府和代理人这两者之间的产权关系显得尤其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产权明确的划分,必须解决好“政企合一”、“政事合一”存在的问题,政府和企业都只能将资本所有权作为桥梁,真正做到将出资者和法人的产权的分离。
3.2完善污水处理管理机制
改革污水处理单位的考核制度,对处理后的水质、水量同时监管,将处理后的水体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有效改善污水处理工作的质量水平,提高处理后水质的标准。政府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管理,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采用问责制度,并对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惩治,保障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政府将传统的城市排水体制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明确各个部门责任,各个部门互相监督。分流制适合于新建区、扩建区、新建开发区,并不受历史因素影响;合流制适合具有历史因素的大中型城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制度,对城市污水处理进行多元化管理,引进投资模式,保证城市污水处理的持续发展。借鉴城市污水处理较好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改进自身的技术,政府应该建立一系列的监管体系,全方位的展开工作,并且要通过政府、企业和公民“三位一体”,强化监督机制,提高员工的监管水平和监管素质,依法对污水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污水治理的彻底性,促使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改善环境质量的效能。
3.3引进新型污染治理技术
污水处理工艺直接影响着污水处理率,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污水处理厂工艺选择应采用产生污染物比较少的、资源利用率比较高的、城市水污染控制目标能够达到的、有利于综合利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污水处理厂工艺选择清洁生产的量化指标包含污泥产生率、处理单位水量占地面积、自用水率以及处理单位水量能耗等,其中,处理单位水量能耗包括燃煤、蒸汽、电或燃气燃油等。目前,活性泥污染法是城市污水处理主要工艺,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降低有机负荷,运行费以及能量消耗也不高,因此,几年内污水处理应用活性泥污染法不会有较大变。但是,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寻求资金耗费少、资源消耗低的处理工艺,我们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发展状况出发积极探索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
3.4提高污水处理标准
提高污水处理标准一方面是指提高污水的排放以及回用标准,通过对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相应调整,对工业企业的污水出厂标准进行改善。提高污水处理标准的另一重含义是指,可以对水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调整,将污水处理的成本纳入水费的参考标准中来,对污染较高的企业收取较高的水费,对污染低以及居民用水收取较低的水费,实现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有效的刺激高污染企业进行排污设施的整改,减少城市污水排放的总量。